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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经济委员会文件 大经发〔2008〕76号 关于开发区阳光海岸加油站核发〈成品油 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请示的批复 大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你们《关于开发区阳光海岸加油站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规范新建、改扩建加油站审批程序的意见》(大经发〔2004〕265号)规定,大连开发区阳光海岸加油站的审批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研究,此件退回,不予受理。待审批手续完善后,再上报审批。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抄送:大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大连开发区规划局,大连开发区国土分局,中石油大连销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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