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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经济委员会文件 大经发〔2008〕74号 关于中石油大连旅顺销售公司物流园 加油站通过验收的批复 中石油大连销售分公司: 你们《关于验收物流园加油站的请示》(大销质字〔2007〕54号)收悉。大连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对中石油大连旅顺销售分公司物流园加油站的设施及审批手续进行了验收。鉴于该加油站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施工规范》(GB50156-2002)的要求,具备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条件,验收合格。同意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并发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AE040P;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销售分公司物流园加油站;注册地址:旅顺口区经济开发区海韵路473号;法定负责人:高和春。 二○○八年四月十日 抄送:旅顺口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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