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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省市成品油市场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国内成品油市场的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报报送及统计时间要求:每周一中午以前,请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当地上一自然周七天的市场监测数据(例如:51218日)。

二、将原月报中的批发和零售量合并统计为“销售量”,统计表格见附件。其中成品油销售量的计算方法:批发量(含向重点用户的直销数量)+零售量。

三、各省市月报请于每月4日前报我司。

联系人:刘蝶芬、怀欣 联系电话:010-8509374985093745

传真:010-85093749   

邮箱:sgsoil@mofcom.gov.cn

月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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