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省市成品油市场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国内成品油市场的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报报送及统计时间要求:每周一中午以前,请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当地上一自然周七天的市场监测数据(例如:5月12日—18日)。
二、将原月报中的批发和零售量合并统计为“销售量”,统计表格见附件。其中成品油销售量的计算方法:批发量(含向重点用户的直销数量)+零售量。
三、各省市月报请于每月4日前报我司。
联系人:刘蝶芬、怀欣 联系电话:010-85093749、85093745
传真:010-85093749
邮箱:sgsoil@mofcom.gov.cn
月报表.xls